上林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編外專業森林消防隊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上林縣應急管理局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專業森林消防隊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1.森林消防員7名。2.從事森林滅火及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條件
1.政治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熱愛應急事業,志愿加入應急救援隊伍。
2.年齡條件:18至30周歲(退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實戰工作經歷、大學本科學歷或具備特殊崗位技能的人員,可放寬至35周歲;持有A1駕駛證可放寬至40周歲。)
3.學歷條件: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實戰工作經歷的人員,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4.身體條件:男性,五官端正,身心健康,雙側裸眼視力4.5(含)以上(或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精神疾病史,無口吃、重聽、色盲,無遺傳、慢性或傳染性等疾病,無紋身,無吸毒史;無不適宜高強度體能訓練的基礎病或陳舊傷(如腰椎間盤突出、半月板損傷、韌帶損傷、強直性脊柱炎、周圍神經損傷等);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相關規定。
5.優先條件: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退役士兵;地方政府、企業專職消防隊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持有國家認可的與招聘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滿足以上任意條件可優先錄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發表、傳播危害或其他政治性問題的言論、信息,或參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組織而受過處罰的;
2.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
3.組織、參加邪教、有害氣功組織或黑社會性質組織,或參與相關活動的;
4.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處理、偵查、起訴、審判的;
5.曾被開除公職、責令辭職、開除學籍,或受過黨籍、團籍開除或留黨察看處分的;
6.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有危害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調查處理,或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7.與國(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組織或人員有聯系,被有關部門記錄在案的;
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曾在消防救援隊伍因違紀違規被開除或辭退的;
10.身體條件或其他方面不適合從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二、工資待遇參照《上林縣機關事業單位利用財政資金聘用外聘人員管理辦法》執行,享受“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雙休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待遇。
三、招聘具體流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5日。
2. 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將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slyj5222977@163.com(郵件主題格式:“姓名+應聘森林消防員”)。 現場報名:攜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至上林縣應急管理局3樓辦公室(地址:上林縣大豐鎮大豐街178號)辦理。
3. 資格審查: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體能測試測試項目:3000米跑,合格標準為16分鐘內完成;俯臥撐,32次/2分鐘為合格。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測試前須簽訂《體能測試健康安全風險承諾書》,未按規定參加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及體檢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通過后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1. 公示:根據體能測試、面試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 聘用: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
四、報名咨詢地址:上林縣大豐鎮大豐街178號(上林縣應急管理局)咨詢電話:0771-5222977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五、特別提示1.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2.請廣大應聘者警惕,謹防他人借招聘名義收取費用。如有此類情況,請及時舉報(舉報電話:0771-5222977)。
3.歡迎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