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政務發〔2024〕4號
賓陽縣政務服務局
關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學、幼兒園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賓陽縣教育局、各申報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4〕1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4〕16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開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在我縣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一)具有賓陽縣戶籍。
(二)持有賓陽縣有效期內居住證(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賓陽縣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賓陽縣范圍內的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南寧市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桂政函〔2021〕87號)和《中共賓陽縣委 賓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賓陽縣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賓發〔2021〕12號)文件精神,賓陽縣政務服務局負責賓陽縣范圍內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能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曾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學歷及技術資格要求。
1.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根據廣西實際,2024年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繼續放寬到廣西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區教育廳或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備案的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三)普通話等級要求。
申請人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教學科目教師資格者,其普通話水平不得低于二級甲等。
(四)身體條件和體檢要求。
1.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傳染性和精神疾病,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體檢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1年)。
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桂教人〔2002〕154號)、《關于取消〈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關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師范〔2016〕38號)、《關于取消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桂教師范〔2010〕34號)等文件執行。
2.體檢醫院:賓陽縣人民醫院、賓陽縣中醫醫院、賓陽縣婦幼保健院。
因處于妊娠期(需醫院開具相關證明)不能做胸部透視檢查的,先完成其他體檢項目,并在確認點簽訂告知承諾書后辦理教師資格證。
體檢收費標準由醫院按價格部門核定的有關標準執行。
(五)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在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參加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四、認定流程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自治區教育廳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網上申報
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9:00至12月2日(星期一)16:00。
1.注冊: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實名賬號注冊和報名。操作方法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主頁面“咨詢服務”欄下的“操作手冊”。注冊后,先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縣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報名操作詳見附件2)。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2.網上申報:申請人在我縣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如實、準確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分辨率寬度290至300像素,分辨率高度408至418像素)。在完成網上申報的所有環節,出現“申報提醒”頁面并生成報名號,方為報名。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地點須根據實際情況從以下兩項中選擇:一是戶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填報駐地)。其中,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只能按已經獲取的學歷參加認定。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認定通過后的當年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請認定第二種教師資格。
逾期申報,系統自動關閉,不予補報。
(二)現場確認方式、時間和地點
我縣確認方式有線上和線下兩種。
通過線上方式進行確認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和體檢后,應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結束前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按照全程網辦補充材料的要求,上傳相應的材料彩色掃描件,掃描件應使用復印機以A4規格彩色掃描原件直接生成,使用手機或相機以拍照方式生成的掃描件視為不合格。上傳的照片須是一寸白底彩色證件照(照片要求:1.格式:JPG/JPEG,不大于190K,分辨率寬度290至300像素,分辨率高度408至418像素;2.不化濃妝照),上傳其它規格的證件照片視為不合格。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下的操作手冊。
報名的申報人請加入2024年下半年賓陽縣教師資格認定QQ交流群:764324404
通過線下方式進行現場確認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和體檢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現場確認地點進行現場審核。
1.現場確認時間: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至12月3日(星期二)。
現場確認點上班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現場確認地點:賓陽縣賓州鎮金城路66號賓陽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13號、14號、15號)綜合受理窗口。
(三)提交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核原件交復印件)。
2.證件照。申請人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l寸白底彩色證件照片1張,照片應與本次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申請教師資格類別(如:張三小學語文)。若是線上確認需要申請人把照片命名為本人的姓名+申請教師資格類別(如:張三小學語文),再上傳。
3.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申請人視情況提供):
(1)賓陽縣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戶主頁和本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本人戶籍頁;
(2)持有效期內賓陽縣居住證的人員須提供居住證原件(居住證一年一簽,請申請人注意簽發日期,需提交不通過期的居住證);
(3)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賓陽縣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4)在居住地(賓陽縣)申請的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4.體檢報告。體檢結論明確為“合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一年內有效)。要求A4紙雙面打印,并加蓋醫院公章。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經“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6.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如學歷證書無法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申請人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到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并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員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7.考試合格證明等(申請人視情況提供)。
(1)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認定系統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2)參與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生提供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認定系統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8.委托提交現場確認材料的,提供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所有無法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的證件,申請人需提供證件原件到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我局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終止前補齊。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有關違法犯罪信息核查要求。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要求,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我局將對申請人及時進行有關違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出認定結論。按照公安部等12部門出臺的《關于印發〈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公通字 ( 2016 )21號),內地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我局在作出認定結論前到公安機關核查,無需個人提交。港澳臺居民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申請開具。
(二)請申請人務必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我局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作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我局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四)結果查詢。我局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5個法定工作日內完成。申報人也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查詢結果。違法犯罪信息核查時間和專家評審10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時限。
(五)領取證書。我局將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申請人收到領證通知后,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選擇配送領取的申請人,由我局以寄遞方式送達申請人提供的配送地址。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六)聽障人員在我縣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要求按照自治區教育廳有關2024年聽障人員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試點工作的相關文件執行。
六、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咨詢電話
南寧市教育局0771-2812529;
南寧市行政審批局 0771-3221250 ;
賓陽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14號、15號)綜合受理窗口0771-8241024、0771-8236721。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3.授權委托書
4.告知承諾制審批承諾書
5.配送EMS寄遞業務委托書
賓陽縣政務服務局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