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梅州興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地點
《》已于2019年7月18日發布,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請考生根據以下梅州興寧事業單位招聘報名地點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見附件3
報名注意事項:
1、招聘單位類型分為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公益二類(財政差額撥款單位)和其它類(自收自支單位)三類。
2、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和“不限”二類。“應屆畢業生”是指列入國家招生計劃具備派遣資格的2019屆或在2019年7月10日前符合擇業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3、學歷要求分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歷”和“國家承認學歷”二類。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歷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達到錄取要求入學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方式入學、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學習期間采取全天在校學習方式(即全脫產學習);畢業時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教育)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
4、同一畢業證書中的學歷和專業需同時符合崗位條件。
5、崗位需求表中,如有專業名稱與代碼不一致的,以專業名稱為準;學歷、學位和其他要求中,要求“以上”的均包含本級。
6、2019年國內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其他佐證材料須于公告發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認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7、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6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2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8、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
9、報考人員應誠信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或提供的報考材料與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不一致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考資格。
填報《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初中(中專、中職)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10、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11、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2、各崗位筆試參考人數原則上按崗位1:3以上比例方能開考,特殊崗位筆試參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經同級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部門批準后給予開考。
2019年梅州興寧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19年7月31日、8月1日、8月2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筆試時間:2019年8月11日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素養、教育知識和素養、衛生知識和素養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19年廣東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