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實際工作需要,2023年上林縣計劃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2022屆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在擇業期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雙選招聘急需緊缺中學、幼兒園教師163名。目前已簽約129人,計劃繼續招聘3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會時間、地址及招聘崗位情況
(一)招聘會場次及時間地點安排:
見附件
(二)招聘崗位情況
高中教師5名;
縣城初中教師4名、鄉鎮初中教師17名;
縣城幼兒園教師6名、鄉鎮幼兒園教師2名。
(具體職位要求及崗位剩余情況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備注:按招聘時間節點,如果本場雙選招聘按計劃完成了所有招聘任務的,后面場次將不再進行;如果未完成,則視情況按時間順序場次繼續進行招聘,依次類推,直至完成為止。
二、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人員。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年滿 18 至35周歲,為在 1987年2月20日至 2005年2月20日出生;其他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計算,均截止 2023年2月20日(應屆生除外)。
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崗位所需要的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2、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必須在面試當日取得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
2.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承認學歷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的學生。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3.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報考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輔修專業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
4.報考者不能提供真實有效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相關材料)的,或《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崗位計劃表所列咨詢電話聯系。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或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曾參加過2021年、2022年上林縣公招、雙選招聘列入擬聘人選后自愿放棄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按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2023年上林縣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政審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開展。
(一)報名
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絡報名:招聘活動前5天內,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將報名表電子版以“姓名+報考單位及崗位”為文件名發送到指定郵箱(詳見崗位計劃表或報名表備注欄),通過網絡審核的應聘人員,由用人單位通知(郵件通知)應聘者持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應聘面試點審驗并參加面試。應聘者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應聘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截止時間: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各場次招聘面試日前一日上午10時止。)
2.現場報名。在每次招聘活動當日,應聘者持報名表及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應聘點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在招聘面試前2個工作日向本校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報名,或者于面試當日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報考者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在職工作情況。因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及后續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者填寫虛假信息資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面試成績。
對于序號為24-38號、招聘單位為“上林縣縣城初中”、“上林縣縣城幼兒園 ”的崗位,招聘領導小組將結合上林縣學校用人需要及擬聘人員情況在對應范圍內研究確定具體擬聘單位并在公示時發布。報考此類崗位的考生即視為自愿服從調劑。
依據規定的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條件,并及時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及時反饋報考者。
(二)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