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的決策部署,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政府法律顧問在本城區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的通知》(南府辦〔2015〕30號)及《良慶區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的通知》(良政辦〔2015〕27號)要求,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選聘政府法律顧問。現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參與重大決策、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
(三)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合同;
(四)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五)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六)參與法治建設相關調研、培訓、督察等工作;
(七)為行政活動辦理合同證明、權利確認、保全證據、現場監督等公證;
(八)辦理交辦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法律顧問的受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
(二)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教育,具有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家應當具有法學專業正高以上職稱,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三)專家學者應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從事法律教學、研究10年以上或者從事立法、法制、司法審判工作10年以上;律師應具有10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
(四)熟悉經濟領域、自然資源、建設工程、城市管理、征地拆遷安置、農業農村、教學教育等領域法律事務,有較強的從政府部門角度分析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五)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六)熱心社會公共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七)專職執業律師應當熟悉南寧市情況。對于45周歲以下,曾獲得“全國優秀律師”“廣西優秀律師”等國家和廣西、南寧市榮譽稱號,在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等所涉及的法律領域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務經驗,以及擔任政府法律顧問、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等社會職務者,予以優先考慮。
三、選聘組織
具體選聘工作由南寧市良慶區司法局組織政府相關單位開展。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個人報名與所在單位推薦相結合方式。
1.個人報名
(1)在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選聘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書面填寫《報名表》并附相關職稱、執業證書、榮譽證書等證明材料。
(3)在報名期限將上述報名材料,直接送達或者郵寄至:南寧市良慶區玉洞大道11號南寧市良慶區司法局612辦公室,郵編530200。
2.所在單位推薦
由推薦單位負責填報《報名表》,并加蓋公章。相關報名材料及郵寄地址同上。
五、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1.南寧市良慶區司法局負責報名資格審查與初選。
2.南寧市良慶區司法局在初選的基礎上,形成政府法律顧問候選名單。
3.南寧市良慶區司法局組織相關單位對名單進行審定,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聘原則,提出建議聘任人選,報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批準。
(二)簽約
本次政府法律顧問聘期2年,由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與受聘單位協商確定服務模式及工作報酬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具體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
咨詢電話:0771-4860239(南寧市良慶區司法局)